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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青少年上网行为调查报告》解读(三)
2010年4月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2009年中国青少年上网行为调查报告》,这是中国最权威的官方互联网研究机构第一次发布针对青少年细分用户的调查报告。报告中所指的青少年网民是指半年内使用过互联网的6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的中国公民。数据截至日期为2009年12月31日。
经过仔细研读和分析,本人对此次青少年上网行为调查报告做一个浅显的解读,以便与各位博友共同学习。按照互联网的四个维度“人物、时间、地点、内容”,本系列文章也将按照这四个维度分别进行阐述,与报告原文顺序并不一致。
内容
中国青少年网民网络使用娱乐化特点较为突出,2009年在网络音乐(88.1%)、网络视频(67%)、网络文学(47.1%)和网络游戏(77.2%)上的使用率均高于整体网民。交流沟通应用方面,青少年网民在博客(68.6%)、即时通信(77%)、社交网站(50.9%)和论坛BBS(31.7%)的使用率也高于整体网民。
中国中小学生网民网络应用娱乐化特点更为突出,中学生和小学生网民网络游戏的使用率分别达到81%和82.3%。
中国网民的娱乐特质已经成为互联网从业人士的一个共识,这也是中国互联网同美国互联网最大的特质差别之一。青少年网民的这一娱乐特质更为突出,网络音乐、网络游戏、网络视频、即时通讯成为青少年上网的四大主要应用。色情和游戏依然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了全球互联网的永恒话题。互联网事件的热点永远离不开这两个话题,这两者也成为一些公司做互联网营销吸引眼球的最佳利器。
即时通讯在国内的风行程度是国外很多互联网人士无法理解的。这个一方面是因为中国人传统生活习性里面的群体性,对双向的沟通更热衷。另一方面也因为在2000年左右国内网络应用尚不丰富、网民操作熟练程度还不高时,即时通讯以其简单、高效、新鲜感首先进入了网民的网上生活。
社交网站目前的使用率为50.9%,尚不高。随着国内社交网络的不断发展,社交网络会逐步被年轻网民所接受,并有可能发展成为青年网民新的热点。有人说国内SNS把自己做成了网页游戏平台,这确实是对SNS理念的一种误读,人际关系网络不等于一起玩游戏,彼此的关注和沟通才是本质需求。但是这样的SNS也是由中国网民的特质决定的,游戏成为吸引网民关注,推广新应用的捷径。但是这是一种杀鸡取卵的营销方式。 Click to continue…
网络营销与中国互联网改革
今年4月初,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同该校电子商务协会的成员交流了一些本人关于网络营销和中国互联网特质方面的问题。针对学生群体,谈的比较浅显。主要讲了本人概括的网络营销的新型框架:市场分析、设计开发、营销推广、反馈调整;同时列举了当时互联网的热点事件略微谈了谈网络推手与网络炒作。第二部分谈了中国互联网的特质,以及中国互联网当前问题。最后一部分是个人认为的互联网发展的热点趋势:电子商务、移动互联网、信息检索服务、云计算。
今天发布到经评Blog,与大家分享,也欢迎大家批评和指点。
从QQ邮箱的挖墙脚式推广看客户关系管理
大概在今年8月份的时候,本人试着将网易邮箱导入到QQ邮箱,当时因网易邮箱不开放POP协议,所以未果。就在前不久网易邮箱重新开放POP协议之后,QQ给我发来了这样一份邮件,截图如下:

这便是数据库营销的力量,专业化一点来说它是客户关系管理(CRM)和商务智能(BI)的技术。对于用户的每一个操作,系统都有记录,或者成为数据库的日志文件。而对这些记录通过数据库的挖掘和相关性分析往往可以得到意想不到的用户行为之间的联系。在客户关系管理和数据挖掘上有一个广为传颂的案例便是:啤酒和纸尿布之间的联系。这些意想不到的用户之间的联系又往往可以给用户以“惊喜”。给用户以惊喜,是苹果产品设计的理念之一。给用户以惊喜而不是尝试着去设计用户所习惯的思维模式。客户关系管理和商务智能是不可分割的统一体,而前者正不断地被当今企业所接受和追捧。
作为一个产品设计者和运营者,如何利用好海量的用户数据,对这些看似毫无规律的数据进行深入挖掘,探索用户使用的潜在规律,并且利用这些数据挖掘来推进产品设计这是互联网产品设计的必修课。
恐吓营销之二——定义和一般要素
一、定义
恐吓营销,指营销实施者通过虚张声势,故意夸大与接受者密切相关的显性的或潜在的危害,借以达成推广自己或打击对手。其中看似令人信服、震惊的数据和原理,常常是与事实不符的,是带有商业目的的危害扩大化。恐吓营销在逻辑上的表述为:分析产品→列举提出问题→渲染问题的严重性→从心理上恐吓→采取措施→潜在购买成为现实购买。【上述定义结合百度百科相关词条改进而来】
二、一般要素
1、主体。恐吓营销的参与主体为营销行为的实施方,包括营销客体的生产商、代理商、零售商或者是委托营销服务机构。主体是整个营销行动的决策核心,也是各种创意营销模式的智力来源。互联网产品的营销主体大多为网络产品的生产商或者委托营销服务机构,比如各大ISP、ICP、SP以及受其委托的营销机构、广告公司等。
2、客体。恐吓营销的客体是与营销主体和营销对象相关的目标产品,通常也是营销主体之间的标的物。互联网环境下的恐吓营销可以是传统的离线商品,也可以是数字化的网络产品(本文主要讨论后者)。网络产品包括以信息、计算机软件、视听娱乐产品等可数字化表示并可用计算机网络转输的产品或劳务,比如网络新闻、软件程序、网络游戏、网络外包服务等。
3、对象。恐吓营销的对象是指营销客体的潜在接收方,即营销主体的销售、服务对象,可以为组织或者个人。网络产品的营销对象主要是接触互联网的组织和个人,以及他们影响范围内的潜在客户。
4、载体。载体即恐吓营销的利害述求点。恐吓营销在实施中必然需要寻找到与营销对象利益密切相关的利害述求点,这个述求点即恐吓营销的载体。恐吓营销的载体可以用三个指标来衡量:
恐吓营销之一——360安全浏览器推广案例分析
2006年前后推出的360安全卫士一夜之间成为国内Windows系统的标配。据称目前总装机量已达2.5亿,这一数据大致为全国网民数量的75%,在奇虎推出360杀毒后也自诩为国内最大的安全软件厂商。作为国内装机量最大的安全软件平台,360在此基础上又推出了密保箱、360杀毒、360浏览器等产品,在市场上均引起了良好反响。而360在推广其它产品时除了利用了捆绑营销这一微软、腾讯常用伎俩之外还大量使用了“恐吓营销”的手段。
所谓恐吓营销,就是厂商虚张声势,故意夸大生活中的危险和疾病的潜在害处,借以推销自己或打击对手。其中看似令人信服、震惊的数据和原理,常常是任意夸张乃至随口编造的。恐吓营销在逻辑上的表述为:分析产品→列举提出问题→渲染问题的严重性→从心理上恐吓→采取措施→潜在购买成为现实购买。——互动百科
开放、免费、功能齐全的360安全卫士是国内第一个真正红火起来的桌面安全平台软件。网民在病毒的不断骚扰中网络安全意识逐步提升,因而安全也成了网民不得不关注的问题,而这恰恰是360的优势所在。360也紧紧抓住了这一优势和机遇,在巩固安全平台的市场地位的同时在桌面、手机产品的其他领域攻城拔寨。360通过提示、告知、甚至是夸大网络潜在威胁,提升了自身在用户心目中的“必要性”!
一连串“真实”的数据提示用户:互联网上到处鬼影重重,360安全防卫必不可少!可以说很大一部分用户是被“吓大”的,360安全浏览器在网页浏览过程中也有多出安全提示,比如地址栏右侧的安全表示、状态栏右侧的链接数目这些让用户感觉到了360是实实在在地在起作用,安全有保障。这是稳定军心!
